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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行奖补

为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发展,新干县自今年起到2022年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行奖补。

该县对设施设备进行奖补。在落实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对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械的,每台补贴2.5万元;对购置挤压力80吨以上全自动农作物秸秆打包机械的,每台补贴4万元;对购置秸秆粉碎机械的,每台补贴机械价格的20%,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储量不少于1000吨农作物秸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实行先建后补,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时,对农作物秸秆利用进行奖补。对实施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的,按40元/吨补助给离田农户(企业、个体经营者);对标准化收储中心每收集并出售1吨农作物秸秆(干重),给予50元补贴;对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的,按60元/吨(干重)进行补贴;对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按40元/吨(干重)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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