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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站等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电力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对《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办安全〔2011〕79号)、《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8号)、《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办安全〔2013〕4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分别反馈至相应规范修订组。

各规范修订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组

陈晓峰 13801193424 010-68014383 [email protected]

《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组

贾超 18510630603 010-51973488 [email protected]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组

张博 18066967237 010-62356230 [email protected]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

张猛 010-66597341 010-66022129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能源局规范性文件修订征求意见表

2.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3.小水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4.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注:附件电子文件可在百度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ONN7mG8pCL7Z8J0XFg-PQ,提取码:9876)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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