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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技术导则》评审通过

9月9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地方标准评审会,对随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技术导则》(送审稿)进行专家审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平出席评审会。评审会邀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

本次评审项目由随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中心自2018年开始承担国家级政府机关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在政府公共机构建设光伏电站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推广全市公共机构光伏电站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联合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相关组织编制了随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技术导则》草案。

评审组对随州市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技术导则》草案是否符合立项目的和需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标准制定规则的要求,是否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对部分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评审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评审。

《公共机构光伏电站技术导则》的制定实施,是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动科技、标准、产业的融合,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局标准化科胡春雷、李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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