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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指控捏造证据

一名因超速而被指控的阿德莱德驾驶员否认竖立了一个时速为60 km / h的假速度标志并拍照,以影响其审判结果。

罗伯特·布鲁斯·雅各布斯(Robert Bruce Jacobs)于2009年5月18日在每小时50公里的时区被警察拦下,但在2010年4月的地方法院审判中,他制作了一张照片,描绘出一个显示更高速度限制的标志。

现年56岁的他正在南澳大利亚州地方法院接受审判,他在法庭上对捏造证据不认罪。

代表自己的雅各布斯告诉陪审团,他“绝对不知道为什么在那儿放那个牌子,是谁把它放在那里或其他任何东西。

“我只是拍了标牌的照片。”

检察官艾玛·罗珀(Emma Roper)说,雅各布斯(Jacobs)在地方法院宣誓下作证,并说他在全景路的布斯比街(Barthby Street)被拉走大约一个小时后就拍摄了这张照片。

但她辩称,他第二天又回到街上,将60 km / h的时区标志放在公交车区标志的顶部,然后拍照。

在将他的照片提交法庭后,治安法官以不同的理由驳回了超速驾驶指控。

电子证据分析师罗伯特·泰勒(Robert Taylor)周二告诉陪审团,他们在检查雅各布斯的住所后,检查了照片的数字副本,一台计算机和被警察发现的USB设备。

他说,布斯比街60公里/小时标志的照片很可能是在2010年2月22日拍摄的,在雅各布斯因涉嫌超速而被警察拦下之后的9个月。

市政厅工作人员阿什尼·库马尔(Ashni Kumar)说,布斯比街自2003年以来一直是每小时50公里的时区,市政厅没有竖立照片中描绘的每小时60公里的标志。

他补充说,市议会没有在现有标志上方放置标志的做法。

所描绘的标志还不符合澳大利亚标准,不在该标志的认可位置,并且呈不规则角度。

审判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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