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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说,快一点就可以了

一项针对社区道路安全态度的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驾车者认为不应严格执行100kmh的速度限制。

接受调查的人中有一半说,警察不应该预订那些每小时仅突破几公里速度的驾驶员。十分之一的人说,在100公里/小时的区域内被抓到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驾驶员不应受到罚款。

澳大利亚运输安全局的调查显示,对超速的态度随着时间而改变。例如,与酒后驾驶(11%)和驾驶员疲劳(也为11%)相比,有37%的受访者认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行驶。

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他们支持现有的道路法规,但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提高罚款额主要是政府的收入增加工具。

RTA发言人昨天否认了这一观点,他批评社区对超速的态度。

发言人说:“速度限制与增加收入无关。”他指出,RTA的数据显示,死亡人数中有46%涉及速度。“速度限制不是随心所欲的-它们反映了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速度。”

大约一半的受访者表示,应该在城市地区严格执行60 kmh的时速限制,而38%的人认为在这样的区域以65 kmh的速度行驶是可以接受的,而9%的人认为在60 kmh的区域以70 kmh的速度行驶是可以的。

将近60%的驾驶员认为他们可以在60公里/小时的区域内以最高64公里/小时的速度开车逃脱,因为警察没有严格执行限速规定。

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警察应该在农村地区严格执行100 kmh的时速限制-20%的人认为105 kmh是合理的速度。

在以100 kmh的时速行驶110 kmh时,将近有三分之二的支持驾驶者,而有7%的人认为速度超过120 kmh是令人满意的。

男性比女性接受这样高的速度,有10%的拥护者赞成以120公里/小时或更快的速度驶过汽车,而女性只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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