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5日讯(见习记者 赵天 通讯员 房圣伟)8月2日10时许,徐州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带领协警驾驶警车巡逻至淮徐高速徐州方向15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旁有一男子见民警到来挥手示意寻求帮助,民警立即下车在后方做好预警后上前询问情况。
经了解,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因驾驶人首次遭遇爆胎情况,不会更换轮胎,无奈只能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等待救援。得知情况后,民警从该车后备箱取出换胎工具,与协警一起帮助其更换好轮胎。随后又对其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提示,司机表示衷心感谢民警的温馨提示和热心救助。
高速交警提醒:驾车上高速前一定要检查好车况,确保车况良好再出行,车内备胎也要定期检查,防止气压不足或老化。避免车辆“带病”上路。一旦在高速上发生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安全警示灯,在车子后方150米以外的地方摆放好警示标志,车上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拨打报警电话。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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