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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天然气发电平价上网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天然气发电机组平价上网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主体为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镇海动力中心)11号燃机和12号汽轮机联合循环机,试点时间为整个8月。

试点期间,上述机组按照连续运行方式调度,平均负荷率保持在80%左右,若机组出现故障,经浙江省电力调控中心同意后,可调整为由镇海动力中心另外一套燃气联合循环机组参与试点。后续试点工作开展视8月试点情况和镇海动力中心深度调峰实验结果再行确定。

电量方面,预安排镇海动力中心8月试点电量1.9亿千瓦时,试点电价按照统调燃煤机组上网基准电价0.4153元/千瓦时执行。最终试点电量根据实际上网电量结算。

浙江省发改委称,此次试点,旨在充分利用当前天然气价格下降的有利机遇和天然气代输试点改革契机,积极鼓励燃气电厂通过开展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有效降低天然气发电机组燃料成本和气电上网电价水平,进一步增加天然气机组作为清洁高效机组的出力水平,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促进电力转型发展的新方式、新途径。

今年7月21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9F、6F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952元(含税,下同),9E、6B天然气发电机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552元;容量电价暂不作调整。电价调整涉及浙江省内27家天然气发电企业。(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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