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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1293.2万元

近年来,长春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政策和规划,突出顶层设计,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长春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6%,完成省里下达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1.5%的目标任务。截至目前,长春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均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结合长春市实际,建立有关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编制完成了《长春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目标体系和长春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为全面推进全市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制定《长春市2019年工业节能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力度落实《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开展。2018年,长春市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审查范围;编制完成了《长春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重新梳理长春市秸秆产业发展现状,摸清秸秆底数,研究“五化”综合利用的目标和路径,以及强化秸秆利用的科技支撑,政府政策资金支撑等。根据省里《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编制下发了《长春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分解制定年度利用目标,明确秸秆“五化”任务分工,强化各项措施保障。

有序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加大力度推进项目试点。长春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属于国家试点,目前已建成,处理能力200吨/日,运行良好。长春宽城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园区获批国家示范基地,正在分期招商和建设。德惠米沙子长春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启动,已初步完成概念性规划设计,正在进一步完善产业园组织架构,项目包括固废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保装备制造等多个功能平台,是一个广义性质的综合性循环经济园区。

加大节能降耗资金投入和优惠政策落实。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在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电采暖和清洁采暖等节能方面,2019年争取获得专项资金12654.9万元,大力支持了长春市节能项目建设。二是支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安排补贴资金6283.26万元。三是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2019年,已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2044.73万元(新能源汽车170台)。四是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拨付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资金1293.2万元。五是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降低社会再生产成本。2019年,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退税户数为76户,退税额为12812.58万元。符合新型墙体材料退税户数为3户,退税额为47.46万元。符合风力发电退税户数为1户,退税额为211.58万元。

稳步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为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长春市及时调整能评审批权限和流程,严格评审、审批和登记存档等工作。2019,长春市共对近50个新增固投项目开展了节能审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探讨区域能评工作,创新节能审查方法,优化审查流程,开展了《长春地区“标准地”中能耗指标研究》《长春市“十三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分析》等课题研究,为进一步简化节能审查环节,形成高效的节能审查工作机制,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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