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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抓到的偷车贼更少

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的最新研究显示,警方逮捕的盗车者较少,但法院将其锁定的时间更长。

1998年,每盗窃47辆汽车,只有一名罪名成立。相比之下,研究所所长亚当·格雷卡(Adam Graycar)表示,今天因盗窃罪被判入狱的人每次定罪平均可能会坐牢90天,格雷卡博士说,澳大利亚的汽车盗窃率是世界上最高的。

70个家庭中有1个是受害者,所有被盗汽车中大约有一半是从室外或附近带走的。

Graycar博士说,大多数人并不认为盗车是严重的罪行,大约83%的被盗汽车被追回。

警方仅解决了16%的汽车盗窃案,这一数字自1983年以来没有改变。

但是,数字显示,在1983年,罪犯必须入狱前偷了355辆汽车。到1998年,他们在盗窃135辆汽车后被抓获。

他说,获得足够的停车位可以帮助防止盗窃,汽车警报器和固定装置也可以。

但是格雷卡博士说,需要加强处罚,以帮助阻止盗贼和降低盗窃率。

他说:“累犯的专业偷车贼很少被逮捕,处罚仍然不够严厉,以至于不能将他们锁定在减少对盗车率的影响或阻止其他未逮捕的偷车贼所需的时间上,”

1998年,被判有罪的偷车贼被送进监狱,是15年前被判入狱的人数的四倍,而15年前被判入狱的偷车贼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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