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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准确 众泰汽车董事长遭证监会警示

(原标题:信息披露不准确 众泰汽车董事长金浙勇遭证监会警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濮振宇)7月28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众泰汽车在编制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过程中,因出现会计差错,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虚增,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众泰汽车董事长兼总裁金浙勇、董事会秘书杨海峰、财务总监张志、时任财务总监方茂军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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