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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精准立法,又一个省级电动车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从全国多个省市禁摩限电的实施结果来看,这么多年的禁、限并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所以,明眼人都知道,只有立法管理才是顺应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需求的唯一手段。

自新国标实施之后,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多个省市出台了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近日,湖南省正在酝酿制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有望于今年出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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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8年的数据统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了522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占了九成以上。日渐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普遍,在小区交通要道占道停放充电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也成了城市管理一大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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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去年9月1日,湖南省公安厅发布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就已正式实施,规定:所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对车主实施免行驶证、免年检的免费注册登记,而所有超标电动车将设置三年过渡期的临时注册登记,2023年3月1日后不予上路。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行驶和销售市场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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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湖南省湘潭市拟定9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8月10日,湖南省将电动自行车立法管理也提上日程,并由省委、各市委,省司法厅、省政协等组织了立法协商研讨会,为提高立法精准度,还推举了基层群众参与到立法协商中,共成立3个调研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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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共收集36条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代表建议:立法严禁醉酒或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骑行时接打电话等危险行为;还有代表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专用通道和标识建设,同时将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纳入个人征信。

另外,还有针对共享电动车的种种乱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代表则建议:企业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总量应当先报政府交管部门批准,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企业不得私自划定停泊区域,不得干扰地铁口、巷道通行,应当拟订方案报规划或城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停泊。

而市民代表周女士建议:外卖平台等特殊行业能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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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商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将反馈至湖南省司法厅,为最终政策出台提供参考,《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内出台,将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系列的痛点和难点,不仅能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并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更为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安全行驶提供了法律保障,当然,这也需要每一位厂商和驾驶人共同维护与遵守法律法规,营造美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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