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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不带头盔就罚款,老百姓却有不同的意见……

近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无锡市区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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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提到,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从江苏省人大官方网站可以看到,第四十一条规定即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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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无锡市骑电动车不带头盔就要被罚款了!

按照以往的尿性,每当管理部门出台一个跟“处罚”、“罚款”相关的规定,肯定会有一大堆人跳出来说提反对意见,对管理部门一番冷嘲热讽……但这次,我们却看到老百姓表达了很多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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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私家车车主就很冤枉,撞了个逆行不带头盔的老太太,本来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却还得掏3200块钱把事摆平。新规定正式实施,明确界定了电动车驾驶员的责任,汽车车主也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平白无故遭受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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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表示,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负责,骑电动车戴安全头盔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又想到了央视报道过的那位宁波外卖小哥,他惨遭大卡车撞翻、车轮从头上碾过,因为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头部没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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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算可以保证自己骑车遵守交通规则,却不能保证不会遇到别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为了生命安全,头盔一定要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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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位网友的观点,侧面展示了无锡市的人性化管理。因为《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戴头盔罚款从8月1日开始执行,7月份作为过渡和缓冲期,交警将会对骑行者进行劝导、宣传和教育,也给了老百姓接受、适应新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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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浙江省和江苏省一样,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来对电动车骑乘者依法进行管理,从交管部门获得的数据来看,近两个月来,两地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都有显著下降,因电动车驾乘者头部受伤导致的伤亡事故也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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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商家、消费者们珍视生命,重视头盔对于电动车骑行安全的重要性,只有骑行安全得到保障,电动车行业才会收获更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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