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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别再任性!全省首张电子抓拍电动车罚单来啦!

目前,昆明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69.5万辆,在交通出行方式上占比较大。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淡薄,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目前,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科学谋划,积极探索智能交通建设,自7月中旬以来,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处罚曝光。

云南省首张电子抓拍

电动自行车罚单“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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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12时22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广福路与昌宏路交叉口路段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取证,依法对驾驶人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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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就是“肉包铁”

一旦随意乱行

安全隐患就已悄悄尾随在身后......

瞧瞧

电动自行车任性驶入机动车道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其严重后果难以估量

你是否能承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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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图来源于网络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一己之便,做出驶入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究竟伤害了谁?

01、伤害自己

当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穿行在机动车车流中,由于驾驶人身体暴露,车辆重心不稳,后视能力很差,给自身行驶带来巨大风险。一旦与机动车发生擦碰,就相当于“鸡蛋碰石头”,后果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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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伤害行人

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做出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因其本身具有一定重量和惯性,难以第一时间停车,一旦与行人相撞,危害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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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伤害正常通行的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并且时常伴有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增加了机动车驾驶人判断路况的难度,给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增加了多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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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成为文明交通创建的重大阻碍,严重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对此,昆明公安交警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电动车违法的方式,有利于增强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有助于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别提示:电动车未悬挂号牌上路将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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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昆明人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面镜子

也是城市的重要窗口和名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主角

希望每一个你

都做文明出行的“代言人”

步行出行时等红灯,不抢行……

驾车出行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

骑电动车出行时不走机动车道……

从点滴小事做起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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