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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能源车产业规划 这些发展目标和表述变了

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相较于去年12月3日工信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划》在发展愿景目标、充换电、氢燃料、智能汽车、动力电池等方面进行了多个变动。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而在《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比例为25%。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的目标较《征求意见稿》的25%的水平更稳健,尤其是在去年7月后的市场低迷期,对未来目标需要更稳健的考虑。“我个人认为这个20%目标肯定能实现,25%的目标是有希望的。”

类似降低目标的还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地区的新能源车比例。《规划》中提出,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则要求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规划》将《征求意见稿》中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2.0升/百公里”删除。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智能网联汽车多处相关内容被删除。如,删除“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建设支持车路协同的无线通信网络”等内容。

自动驾驶方面,《规划》表述为: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而《征求意见稿》则是明确“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只保留了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三个发展方向,而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发展方向除了前述三个外,还包含共享化。

对此,崔东树表示,此次删除共享化的意义很大。“共享化根本不是新能源发展的目标,仅是一种商业模式。而且汽车共享在中短期是不现实的。目前共享自行车都不能满足真正的实时出行需求,潮汐现象导致地体站共享单车一边泛滥堆积,一面是小区找不到。大规模的人员流动不可能通过共享取车实现。因此删除共享化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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