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电动车 >

速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文,这条实施细则关系到每一个电动车人

微信图片_20200820082940.gif

进入传统旺季以来,经销商卖车热情高涨,市场一片火热,终端销量一路拔高,很多车企都喊出了“大干7、8、9,决胜下半年”的口号。

但当大家卖车卖得如火如荼时,全国范围内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浪潮却也是一波高过一波,引起了很多经销商和消费者的不满。

诸如“既然厂家能生产,为什么我们不能买卖?”、“查车不是应该从源头查起吗?”之类的呼声源源不断。

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疑惑,那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绝对能够“治好”你的不满。

微信图片_20200820082949.png

细则中表明,抽查对象为生产者(整车厂)、销售者(经销商)的待销产品。

也就是说这次国家层面的监督抽查,直接从销售和制造源头查起,把三无产品、违规产品、超标产品扼杀在萌芽状态。

细则中指出,监督抽查工作将严格遵照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相关要求,同时也将参考有效的企业标准、各地地方标准明示的要求。

微信图片_20200820082953.png

*细则中明示的检验部件及依据

也就是说,新国标不是唯一检验依据,各地地方目录、部分企业自定标准也将成为抽查依据。

细则中强调,检验过程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出现不合格,则直接判定产品不合格。而且当抽检产品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依据时,按照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判定。

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标准之严,足以看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治行业的决心。

目前已有山西、福建等省份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实施细则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

微信图片_20200820082958.png

全球电动车网了解到,山西主要是对不按3C证书生产、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期间擅自出厂、销售目录内产品等行为进行检查。

福建则是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行为;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擅自篡改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行为;未建立电动自行车进货、销售台账行为;销售带绿牌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进行检查。

微信图片_20200820083002.jpg

由此不难预见,电动车行业即将迎来一波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针对车企、经销商的专项整治风暴,没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厂家,销售不合规产品的经销商将成为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

在此,全球电动车网也郑重提醒广大行业同仁,卖车固然重要,但大家一定要及时关注本地市场动态,销售和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谨慎避开三无产品大坑,积极应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

旺季是风口没错,但风口背后也有风险,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